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惟杰先生主持。会议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51家,退出经销商15家(退出的经销商主要系部分销量少、市场营销能力差的客户)。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479家,较2024年年末增加经销商36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姜常慧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先生、徐红山先生、马志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秋红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43)。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